2005年7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7月份20余项新规矩要记牢
生产面粉禁用溴酸钾
    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通知
    内容: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的面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在面粉中使用溴酸钾。自7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溴酸钾生产食品。
    同时,各地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此后生产的小麦粉和相关食品中溴酸钾的监督检查。点评: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对溴酸钾的安全性评估结果,溴酸钾不宜继续作为面粉的处理剂使用。(完)